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2023-06-15 16时04分浏览次数:

一、主题事项: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包含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职工在职转退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封存(离休、退休)4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

1.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管理岗位55周岁、女生产岗位50周岁;提前退休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提前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3)不存在养老保险费欠费或已完成应保未保、断缴补缴的,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的;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行政核准待遇领取条件并完成档案信息认定的;

5)未处于服刑期间的。

2.职工在职转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已办理养老退休手续;

3)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本统筹区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

3.住房公积金封存(离休、退休):

缴存单位已为职工缴足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办理职工账户封存。

三、办理情形: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职工在职转退休申请。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A03区1号楼、2号楼之间底商)负一层1至3号窗口。

七、交通指引:市内乘坐1路、7路公交车在轻小型修理厂站下车,步行至承德市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A03区1号楼、2号楼之间底商)负一层1至3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4-2056585/2050578

九:投诉电话:0314-2056583

十、申报材料:

企业职工退休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填报须知

企业职工退休

1.企业职工退休一张表单

原件

1份


2.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条件认定表

原件

1份

正常退休、需要审核档案的,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条件认定表》,扫描PDF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单位申办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申办时,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理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扫描PDF

4.企业参保人员申领退休待遇承诺书

原件

1份

无需养老保险行政部门认定退休待遇条件的,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企业参保人员申领退休待遇承诺书》,扫描PDF

5.企业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

原件

1份

特殊工种退休企业参保人员提交本人签字的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扫描PDF

6.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核准表

原件

1份

因病提前退休企业参保人员提交本人签字的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核准表》,扫描PDF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1份

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


8.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状态变更表(封存)

原件

1份

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

十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