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23-04828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09-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规范
一、市场监管分局处理投诉举报,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处理。申请人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管分局应当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二、市场监管分局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原则调解消费纠纷,公平公正地化解纠纷,有效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提供便利。
三、市场监管分局应当引导具备能力的企业加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效率。
四、市场监管分局在调解纠纷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