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5/2024-0675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高效办成一件事”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三、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负责建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对在登记、备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依法分类,有序收集管理,推动档案电子化、影像化,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服务。
第六十条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二)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相关承诺书。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对档案查询范围以及提交材料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牵头部门: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五、联办机构: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医保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海关部门
六、办理地址及时间: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一层
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1、破产管理人须依法由人民法院指定,且提交申报材料齐全。2、破产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核查申请表(线上填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电子扫描件)、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 定书(电子扫描件)、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列明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加盖管理人印章)。
九、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类型 | 材料必要性 |
1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电子 | 1 | 仅支持pdf格式 | 必要 |
2 |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 决定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电子 | 1 | 仅支持pdf格式 | 必要 |
3 | 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 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电子 | 1 | 仅支持pdf格式 | 必要 |
4 | 其他材料 | 非必要 | ||||
5 | 核查申请表 | 线上填写 | 必要 |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cdsq.hbzwfw.gov.cn/
十一、办理流程及描述:
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核查办理、结果反馈4个环节。
1.线上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破产管理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上传《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电子扫描件)、《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电子扫描件)、《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在线填写《核查申请表》勾选核查内容,提交 核查申请。
(2)材料审核:法院登录一体化平台,对破产管理人提交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和《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申报材料同步分发至各部门。
(3)核查办理:根据系统对接方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各部门提供自有系统接口,一体化平台通过接口调用各部门自有系统数据,自动生成核查结果并返回一体化平台。二是系统为各部门配置一体化平台账号,各部门凭账号登录一体化平台,查看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在自有系统上完成核查之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上传核查结果。
(4)结果反馈:一体化平台汇总各部门出具的核查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登录一体化平台查看核查结果。一体化平台要能够实现对办件数量、办件进度、办件质量等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和统计分析。
2.线下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破产管理人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核查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核查申请表》,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收件系统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提交至一体化平台。
(2)材料审核:法院登录一体化平台,对破产管理人提交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和《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系统将申报材料同步分发至各部门。
(3)核查办理:各部门按照线上流程完成操作。
(4)结果反馈:一体化平台汇总各部门出具的核查结果,通过短信通知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登录一体化平台查看核查结果。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否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0314-2180029
(三)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
(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
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监察协调股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3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