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8/2024-06785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双峰寺镇 |
成文日期: 2024-03-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杨文瀚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吴建强 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梁建波 副书记、统战部长、政协委员服务召集人: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党建工作重大部署;负责巡察、组织、宣传、统战、妇联、保密、督查考核、党委日常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巡察办、区政协、区妇联等相关单位。
李艾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同时负责信访稳定、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及依法治区等工作。
分管: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联系:区人大、区信访局、区司法局、派出所、法庭。
李相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退役军人管理、承赤254省道后续等工作。
分管: 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 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邵 奇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农经财务、应急管理(防火防汛)、安全生产、政府投资类工程、户厕改造、农业、水利、林业、扶贫、乡村振兴、农宅审批、清洁取暖、消防、交通、非法集资、政务公开、后勤及民政等相关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民政所。
联系: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区民政局、区消防大队、区金融办、双峰寺林场、双峰寺电管站等单位。
刘 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联系:区纪委监委。
牛彦鑫 党委委员、组宣部长: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编制、老干部等党建和共青团相关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编办、区人社局、网信办、团区委等单位。
孙国民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负责辖区内居民安全、治安、稳定等相关工作。
联系:区公安分局。
张自强 副镇长:负责环境保护、住建、土地、城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桥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环卫局等相关单位。
孙帅 人大副主席: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工业信息化、电力、科学、教育、文化、旅游、民宿等工作。
分管:统计站、项目办、综合文化站。
联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和文化局、区教体局、区科协、区科学技术局、北部新城建设服务保障中心等单位。
于秀娟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等单位。
袁丽华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承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劳动保障事务、计生等工作。
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
联系:区行政审批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爱卫办。
张志伟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市长热线、燃气安全、散煤管控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热线办。
任志刚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镇总工会、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
联系:区总工会。
朱翠芬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残联工作。
联系:区残联。
孟传福 一级主任科员。
任贵金 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