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190/2020-0002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 2020-05-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原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予以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开内容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公开内容分为三类: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具体范围参见《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目录编排体系
(一)编排体系要素。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 号 |
单 位 |
类 别 |
公开 内容 |
公开 形式 |
公开 时限 |
公开 范围 |
公开 程序 |
责任 部门 |
信息 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四、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办公地址: 承德市东环路南环大桥东侧。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主要采取网上和公共查阅场所公开两种途径。
(1)网上公开: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为: https://zrgh.chengde.gov.cn
(2)公共查阅场所:市档案局,地址:承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本行政机关及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填写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