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的公示
2025-11-06 12时57分浏览次数:

     根据《承德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发放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和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

           监督电话:0314-2056583,0314-2021160

           联系地址: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大佟沟中银宾馆402)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

    

 

根据《承德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发放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存在有效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在就业服务系统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持本省其他市、县、区社会保障卡人员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准,可享受补贴。

2、毕业两年内的(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服务系统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职业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报酬不固定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具体指以下三种人员: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

2、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

3、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雇用3个月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被用人单位雇用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3个月以上人员;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任职(高管、理事、监事、董事)的人员;从事出租车营运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上述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高校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证和社会保障卡;其他人员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3、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以系统年内登记为准);

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等材料;

5、灵活就业证明(证明需留联系人有效电话,就业地社区核实盖章后有效)。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社区居委会初审核实后报镇、办综合服务大厅复审。各镇、办、社区应严格审核其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期限,对弄虚作假的取消以后申请补贴资格,对经办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①按2025年社平标准100%缴费的,补贴标准为750/月;

②按2025年社平标准60%缴费的,补贴标准为470/月

医疗保险补贴标准:210/月。

单笔仅申报养老或医疗保险或单月申报同样视为已补贴一年。当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从认定的次月开始可以享受政策,认定前的失业期间不属于灵活就业,不予补贴。领取失业金及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初次申报时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对于本年度灵活就业不足12个月的,按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期限给予补贴。

申报灵活就业,一律在就业困难认定地申报,不得跨乡镇、跨县区申报。办证地社区、镇、办应严格审核,不得拒绝受理。

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纸质申报期限为2025年1115日至1130日,系统申报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纸质材料审核不通过或无纸质申请材料的不予进行系统审核逾期不予补办。

特此通告。望互相转告。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