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8/2025-069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双桥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5-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2025-05-19 16时30分浏览次数:
桥东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
1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检查《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三十八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桥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