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4/2018-0151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双桥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8-10-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人社局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8-10-31 17时05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人社局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二)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根据核定的编制下达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部门及镇、办事处的工资基金。研究制定全区劳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劳动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区级国家公务员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方案,组织各单项法规的实施。制定全区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五)负责区级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研究制定全区人才交流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并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区性的劳动力流动和调转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工作。

(八)贯彻落实省、市按劳分配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制订企业工资及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

(九)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的编制和派遣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维权工作,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订全区企业职工调剂安置政策和企业职工奖惩法规,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聘)用、培训等工作;负责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上报市和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综合管理有关人事、劳动的行政复议、争议仲裁、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综合协调局内各单位的工作关系;拟订全局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等秘书事务;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对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检查、督导、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保密、综合治理和基建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局大宗物品的采购、重大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案件处理的调度工作;研究信访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接待处理流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局内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二)综合股

负责全区政府系列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配、毕业生分配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及全区公务员制度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三)工资管理股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以下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退休审批、统计工作;负责毕业生分配、人员调入、职称聘任、职务变动等工资的确定工作;负责区直各部门、镇、办事处的工资基金审核、检查监督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及获得更高技术等级的工资晋升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的和干部接续工龄的具体办理工作。

(四)人事劳动仲裁股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并参与企事业单位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负责指导区属企业建立健全厂规厂纪和基层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负责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和文书、档案、印鉴的管理工作。

(五)职称股(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申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初定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岗位指标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和外语、计算机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验证工作;负责全区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

(六)劳动监察股

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权,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依法对区属劳动务服中介和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并对各项劳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并对内部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七)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全局社会保险基金和经费管理制度;牵头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再就业、农保等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局财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社保经办股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

1.3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算包含双桥区人社局和双桥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两个单位的算。

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642.57万元,本年支出14546.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1.14万元。

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37.43万元,本年支出7830.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22万元。

2017年度较2016年度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为所有社保项目支出列入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1.6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元,同比下降5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同比减少2.54万元,同比下降71%。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0%。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同比下降71%。(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同比下降0%,全部为招聘考试项目支出。(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0%。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 响应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322.92元,其中:办公费76564.3印刷费13198元、水费372.6元、电费3270.32元、邮电费19602.2、差旅费24287.5、会议费0元、福利费47280元、日常维修费38688办公设备购置费36180、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0元、车补87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2万元(包含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表格附后)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相关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

2.2017决算公开部门绩效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3.2017年决算公开十张表

4.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