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5/2022-032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双桥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10-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考核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2-02-17 09时03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考核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照上级要求,双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补齐“短板”,进一步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确保改造后的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公司运营,做好小区的后续维护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同时,也为进一步提升双桥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双桥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

双桥区管辖7个街道、5个镇,共有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292个,自2018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来,双桥区已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72个,建筑面积205.77万平米。2022年双桥区将改造老旧小区120个,改造面积137.7万平方米,涉及405栋楼、18339户,预计总投资8.03亿元。改造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排水设施、飞线治理、消防设施、安防设施、景观绿化等,计划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改造任务。由于双桥区隶属核心区,受历史因素影响,各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居民没有形成购买物业服务意识,为确保改造后小区由专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巩固改造成效,引导居民形成自觉缴费意识,避免引入物业企业后收费难等问题导致撤出,采取政府适当奖补办法,加大对改造后小区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达到改造后的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奖补办法暂定三年,待物业企业正常运行后,奖补资金逐步退出。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的范围及对象

1.补贴奖励范围双桥区辖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各楼房民用住宅小区(包括 2000年建成小区)。

2.补贴奖励对象。负责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专业物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聘请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小区物业服务,物业企业进驻小区履行物业行业标准的物业服务管理,并做好以下服务事项,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补贴奖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并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

(三)奖补标准

小区收费率达到50%以上,且考核分数在 80 分(含)以上的物业企业享受0.2元/平方米/月补贴;考核分数在8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以补贴;未分配入住房屋面积不计入奖补面积。 

(四)考核方式

区住建局作为考核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总体牵头部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创城办、民政、城管、环卫、市场监管、消防、应急、卫健等相关部门参与考核评价,每年对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汇总审核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拨付奖补资金。

(五)一票否决情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纳入考核的物业服务企业,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行为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资金拨付

属地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奖补资金的统计、申请及拨付工作。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绿化美化、购置 保洁工具和支付保洁人员工资等。资金使用帐目每年报属地镇街审核备案,并向业主公示。本办法试用期3年。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桥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